既往经验学习(PEL)允许学生通过提供书面证明材料,展示其在职业生涯中获得的技能与知识,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。这些材料需说明其工作经历及在工作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。
IAU允许学生通过建立学习档案(Portfolio)的方式,将那些无法通过标准化评估(如统一考试、执照或认证)获得学分的既往学习经验转化为学分,该政策遵循美国成人与体验学习委员会(CAEL)的指导原则。
学生可以通过展示其所完成的工作及所掌握的知识,来证明其能力并获得相应学分。
IAU将为达到大学或学院学习水平的既往经验授予学分。该学习经验需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。
授予的学分需与学生所修读的学位项目直接相关,并用于满足部分学位要求。PEL学分不适用于非学位项目。
学生仍需按规定注册课程,即使PEL评估尚未完成。如后续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课程安排,相关政策与费用仍然适用。
在授予本科项目学生的前 60 个学分中,授予 PEL 的学分不得超过 15 个。
在授予本科项目学生的第二个 60 学分(即第 61-120 个学分)中,授予 PEL 的学分不得超过 15 个。
在授予研究生项目学生的前 30 个学分中,授予 PEL 的学分不得超过 6 个。
在授予研究生项目学生的第二个 30 学分(即第 31-60 个学分)中,授予 PEL 的学分不得超过 3 个。
在学生获得研究生项目 60 个学分后,不再授予 PEL 学分。
申请学分授予的先修实践经验学分 (PEL) 应由学生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。PEL 应由具备该特定学科领域资质的学科专家 (SME) 讲师进行评估,由其确定学生的先修经验等同于何种学院或大学层级的学习水平,以及该经验可授予多少个学位学分。评估先修学习的学科专家 (SME) 讲师应准备一份书面报告,说明以下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:
学生将在 2 周内收到答复。
IAU 的首席教务长 (CAO) 和/或系主任负责对学科专家 (SME) 讲师关于授予 PEL 学分的判定进行复核。前述指定官员应记录 IAU 对 SME 讲师评估的定期复核情况,以确保 SME 讲师的书面评估和学分授予符合 BPPE CCR 第 7.5 卷第 2 条第 §71770 款的规定,并确保 IAU 的政策保持一致。PEL 委员会负责监督 PEL 政策和程序的完整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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